七八年,我成了山里动物最怕的人类

七八年,我成了山里动物最怕的人类

青山知烟雨 著
  • 类别:重生 状态:连载中 主角:秦峰陈达海 更新时间:2024-11-04 10:24

本站最新上架的优质新书,穿越重生小说《七八年,我成了山里动物最怕的人类》,目前正在更新连载中,秦峰陈达海是书中出场较多的关键人物,作者“青山知烟雨 ”倾心编著中,主要讲述的是:那就剩下第一和第二。陈达海去池塘方向,张静去了村口去找。秦峰心里笃定,脚下步子越走越快。离他50米远……

最新章节(第1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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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买好东西就坐车回家。

    一进村口,陈达海拖着个木板车,秦峰在板车后面辅助推车。

    这景象引来路边做事的村民目光,纷纷停下手中活计,往这边张望。

    秦峰这几天有些过于引人注目,村里头人都以为是秦家二儿子准备结婚物资。

    几个长舌妇人,交头接耳,窃窃私语。

    秦峰熟视无睹,推着板车,刚好在路上碰见正在洗衣服的易春梅。

    “小三,这板车上的东西是谁家的?”

    “妈,快来搭把手,咱家的。”

    易春梅急忙忙把手里的木桶,用一只手给夹稳了,腾出一只手扶着板车上货物。

    仍是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,扭头问道:

    “你把家里蜂蜜全卖了?”

    “全卖了。”

    “那钱都给你花了?”

    “花了。”

    啪~

    秦峰话刚说完,易春梅一巴掌打在他的后背上。

    “你个败家仔,你咋不留着给你二哥娶媳妇呐!”

    “妈,哥那娶媳妇的钱哪够,明儿个我再去山上打个大的回来,咱哥不就可以办个热热闹闹的婚礼。”

    “你以为山上的大高个是死的,等着你去打了?回去看你爹怎么骂你,德行!”

    易春梅被秦峰气到一肚子火,直接撂了木桶走了。

    秦峰也是一阵无语,所有人对他的印象都固定了似的。

    后世他这个年纪确实不着调,但他现在不是这样的人啊!

    满腹委屈也不敢说出来,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。

    “三哥,别气馁,我信你。”

    陈达海从杨江市回来之后,总觉得这眼前的三哥与往日不同,说不上来具体哪里不同,像是换了个芯子。

    现在的三哥全身透着一种自信,临危不乱,处事不惊。

    秦家门口。

    “海子,你扛一袋白面回去,还有这些点心你也拿上一盒给**妹吃。”

    “三哥你现在不把我当兄弟了?”

    秦峰随口说的一句话,让陈达海瞬间跳起急了眼。

    心想陈达海误会他的意思,连忙解释道:

    “海子,你想啥呢,你跟我都是自家兄弟,我有一口吃的你也有,这袋白面你扛回家,晚上吃饱点,明儿个记得早起。”

    秦峰拍了拍陈达海的肩膀,点头安抚道。

    不待陈达海继续说话,便自顾自扛起一袋大米进了屋。

    秦爱国下班回到家,知晓事情的经过。

    他坐在院子里木墩子上,拿着烟斗往脚边敲了两下,又往里头装了烟丝,没一会儿,点燃放在嘴边狠吸了一口。

    吞云吐雾间,开口道:

    “你已经大了,有些事情你自己想好退路就行,我在你这个年纪,儿子都俩了......”

    秦爱国说完,便起身回了里屋,秦峰看着父亲高瘦的背影,突然一股泪意涌上心头。

    现在确实不应该再让父母操心,自己二哥为什么迟迟不成家,还不是因为父亲想一碗水端平,替他也留了一份钱。

    第二天清晨,秦峰吃了两白面馒头,按惯例往兜里揣了几个,再次检查挎兜里的工具,迅速出了门。

    今天后背多了杆**半自动,昨晚上秦峰把枪擦得锃光发亮,虽枪身有些使用痕迹,但总体看上去非常新。

    陈达海早早站在两人约定的路口,身后也背着个兜。

    秦峰走近,顺手将兜里还冒着热气的白面馒头,扔到陈达海手里。

    陈达海什么习惯,秦峰太了解了,指定没吃早饭就出来了。

    陈达海吃馒头的间隙,秦峰才仔细打量了他后背的东西,居然是一把枪。

    此枪非彼枪,准确的的说是把锋利无比的短矛。

    矛头表面漆黑,触感粗糙不反光,泛着冷冷的犀利气息。

    短矛下端还可以套上木棍就变成长枪,别小瞧这长枪,过去山里有猎人就拿这种长枪打死过熊。

    “三哥,咋样,我今天可是做足了准备。”

    说着一口咬掉半个馒头,嘴巴鼓鼓囊囊的。

    “这矛不错,你家什么时候有这玩意的?”

    “我昨天从仓房里翻出来的,我妈说是我姥爷的东西,嗨你还别说,还有把弓,啧可惜是坏的,要不然我就带出来了。”

    “改天把那弓拿过来给我瞅瞅。”

    “行。”

    秦峰对弓还是很懂的,后世在森林中打猎,除了枪就是用弓最多。

    两人向着无名山方向赶路,两个时辰便到了山腰。

    路上在松鼠洞,黄皮子洞附近布了好几个夹子。

    秦峰不打算掏蜂窝,原因嘛一是前段时间把山上的蜂窝掏完了,二是来钱太慢。

    两人在一棵参天大树底下稍作歇息,喝点水吃点粮,确保体力要跟上,跑山人最忌讳空腹跑山。

    “三哥,我们还继续往里走不?”

    秦峰擦了把嘴巴,眼神死死盯着密林深处。

    “走,刚刚我在路上发现新鲜粪便,这个方向肯定没错。”

    “行。”

    在陈达海的潜意识里,秦峰就是他的亲大哥,他说什么绝对会听,不管对错。

    刚说完,距离他们300米的东南方向,传来一阵雄浑粗狂地低吼声,传遍整个山谷。

    “嘘,海子,你在这别动,把矛拿手里。”

    秦峰手握**,朝着声源方向走去,在距离200米左右,立即匍匐在一堆杂草之中。

    映入他眼中的是一只体型健壮的成年雄鹿,目测超过200多斤另外两只雌鹿超过100斤。

    两只雌鹿一前一后跟在雄鹿身边,雄鹿时不时抬头四处张望,警惕性十足。

    头顶的鹿角彰显它在鹿群中的地位,它高昂着头,盯着秦峰这边方向看了几秒,又低下了头。

    秦峰心下一紧,还以为被这只雄鹿发现了。

    稍作调整,压低呼吸,果断提起手中的**,调整瞄准基线,对准鹿群。

    砰~

    一声巨响,雄鹿应声倒地。

    砰~

    接着又是一声枪响。

    一只雌鹿逃跑中,大腿被击中。

    陈达海老远听见枪声,手中长枪握紧,直接冲了上去,他可不想让自己大哥受伤。

    秦峰提着枪,迅速朝着受伤的雌鹿追去,受伤的雌鹿倒在地上,眼神中透着惊惧。

    没一会儿,陈达海来到了秦峰身后。

    “海子,这雌鹿你去处理了。”

    秦峰说完径直走向倒在地上的雄鹿,取出侵刀,对着鹿肚子一刀划下,将鹿下水取了出来,挂在了一旁的树枝上。

    这是规矩,跑山人敬畏山神。

    接着陈达海也将雌鹿简单处理了,就地取材做了一个简易爬犁,将两头鹿架在上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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