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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:我不再卑微跪舔后,女神们都疯了 作者:信仰儒意 更新时间:2024-10-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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潘怜儿要睡我?

这怎么可以!

倒不是我怕**后,因沉迷她的身体而动情,从而被系统无情抹杀。

而是我有洁癖的。

我嫌她脏!

虽然她每次与男人胡来都采取了安全措施,但谁知道有没有漏网之鱼?

况且比起她的身体,她的灵魂更脏。

我不是随便找个女神就当舔狗的,之前都进行了仔细的背景调查。

因为我是抱着“逢场作戏”的心思去接触女神的,并不真诚。

换句话说,其实也是在玩弄女神的感情。

所以我不能找品德好的女神,那是作孽。

我就专门找那种在道德上有污点的女人,以毒攻毒、互相伤害,这样才没有心理负担。

就像这个潘怜儿是一个平面模特。

她是农村出来的,学费、生活费都是农村男朋友省吃俭用打工挣的。

结果她为了上杂志封面与摄影师被男友捉奸在床。

不但不内疚,还把男友大骂了一顿,说他配不上自己了。

搞得男友心灰意冷,在建筑工地干活时因走神出了工伤去世了。

所以这个女人不但贱,还很毒。

世界上女人死绝了我都不会碰她的!

“不!”

“我怎么能睡你呢?”

“那样我的爱情就不纯粹了!”

“我的偶像是柏拉图,我追求的是精神恋爱!”

“与你接触越久,我越自惭形秽,我配不上你!”

“春宵一刻值千金,你们快点去耍吧!”

我好说歹说,终于把他们送到了五星级酒店。

我发现潘怜儿看我的眼神还有些舍不得。

哼!

别想馋我的身子!

刚松一口气,二号女神金莎莎找我了。

金莎莎不愧姓金,是一个拜金女。

她是一个主播,天天对着镜头搔首弄姿,挖空心思骗大哥刷礼物打赏。

这女人喊过的老公,比路上跑的外卖员都多。

但实际上这女人极端自私,除了钱,她谁都不爱。

三个女神里,我最喜欢接触的就是金莎莎了。

因为她是最贪婪,最让我破费的那个。

这次也是一样,她这么晚叫我过去,是因为她请了不少主播朋友吃饭。

吃饭时我没资格作陪,买单时我就要粉墨登场了。

我到饭店的时候,人很嘈杂。

金莎莎没注意到我,正和其余几个主播聊天。

“嘻嘻莎莎,又让你那个舔狗来结账了啊?”

“真乖啊!召之即来、挥之即去!你说我怎么就没有这样的训狗术?”

金莎莎闻言很得意。

“这才哪到哪?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肥羊,我一定要把他搞得倾家荡产才够本呢。”

她并不是开玩笑。

在我之前,她已经坑过很多男人了。

甚至有人为了满足她永无休止的拜金渴望,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。

但她根本就不在乎。

旧狗死了,新狗再来,她永远立于不败之地。

所以我和金莎莎演戏,除了可以完成任务外,也算是为民除害了。

“莎莎,我来结账了。”

我掩藏脸上的寒意,一脸憨笑过去结账。

一顿饭就花了10万多。

我不禁皱眉。

“你们居然喝了82年的拉菲?8万一瓶?”

金莎莎总在朋友面前炫耀我的顺从,此时见我语气严厉,顿时就觉得没了面子。

“不舍得了?不舍得就别追我!小气鬼活该绝种!”

“男人的钱不给女人花?留着上坟么!”

见她生气了,我急忙解释。

“莎莎你误会了!我哪里会舍不得?”

“只是现在世界上82年拉菲99%都是假的,因为库存的正品不过才几百瓶,但每年卖出的却有几百万瓶。”

“我不是心疼钱,我是怕你喝了假酒伤身体。”

“以后还是喝路易十三吧,这个酒假的少!”

我边说边让侍者拿了一瓶路易十三**升**版,一瓶就20多万。

“你们尝尝这个!”

我给足了金莎莎面子,她很满意。

所以在送她回家的时候,破天荒挽住了我的胳膊。

“周宇,我越来越爱你了!”

我心里冷笑。

是越来越爱我的钱了吧?

但我也不说破。

“对了,咱们认识也好几个月了,我能不能见见你的父母亲友?”

我的话音刚落,金莎莎就恼了。

“你什么意思?想逼婚?”

“想娶我没那么容易!我还没对你考验完呢!”

她误会我要见她父母是提结婚的事。

当然不是。

因为根据背景调查,她一家子都是嫌贫爱富的极品。

金莎莎有个姐姐叫金灿灿,嫁给了一个白手创业的青年企业家。

结果就是因为娶了金灿灿,招惹了一群吸血鬼。

最后被搞破产了。

金家立马翻脸不认人,让金灿灿离婚,帮金灿灿介绍别的男人。

活活把那个倒霉姐夫给气死了。

所以我很迫切想认识这群蝗虫,好让他们帮我花钱啊。

“我没有逼婚的意思,我知道自己还不够资格。”

“我只是觉得光对你好不能体现我的诚意,我还要让你的家人雨露均沾!”

听我这么说,金莎莎顿时转嗔为喜。

“看你这么上道,那就拉进我们家族群吧。”

我进了“相亲相爱金家人”的群,像散财童子一样发了好几万的红包。

金莎莎舒服了,我也爽了。

算了一下,我的舔狗额度已经用了900多万。

还有不到100万就完成任务了!

冲!

奥利给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