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

小说:我是娱乐圈大佬 作者:老贼 更新时间:2024-08-16

第2章

可陈老师已经决定了,她又不会弹吉他,有心也无力,此时救场如救火,张思思只能硬着头皮拿起李一博的吉他递了过去。

林浩伸手去接吉他,可张思思没松手。

再一用力,还没松手。

啥情况,咋不给我?林浩郁闷了。

陈胜利见已经是倒数第二个节目了,急道:“磨叽啥呢?麻溜滴吧!快!快!林浩,快上场!”

张思思叹了口气,无奈的松开了手;她有一种犯罪感,心很难受,就像亲手释放出一个即将危害人间的恶魔...

林浩拎着吉他站了起来,陈胜利朝他做了一个胜利的手势。他腰板挺直,微笑着朝同学们扬了一下手,结果引来嘘声一片。

陈胜利脸色铁青的回头瞪了一眼,林浩摇头苦笑,顶着一脑门的黑线朝后台走去。

后台。

高三四班的女主持人问林浩:“唱什么?”

他想了想,说:“《栀子花开》”

女主持人觉得歌名好陌生,惊讶的看了他一眼。

“下面,请欣赏吉他弹唱《栀子花开》,表演者,高三三班,林浩!”

林浩拎着吉他走上舞台,迎接他的只有前排校领导稀稀拉拉的掌声,台下一些同学窃窃私语起来。

“不是说李一博压轴嘛!”

“对呀,咋还换人了?”

“这货谁呀?会唱歌吗?”

“我听过!”

“咋样?”

“一会儿咱们准备一起跑!”

“不会吧?”

“......”

林浩走到舞台中间坐在了椅子上,将吉他放在了右腿上,轻轻拨弄琴弦,还好,还算准。

他自幼学习钢琴,后来在夜场和乐队那些朋友学会了各种乐器,别人白天都在睡大觉,他却在出租房里年复一年的闷头苦练,圈里人都叫他疯子!

音乐疯子!

等到了三十七八岁的时候,他每一样乐器拿起来都是顶级水准,模仿任何一位男歌星的声音更是惟妙惟肖。

一次酒醉,在国内音乐圈混得如鱼得水的李胖子拍着他的肩膀感叹道:“你这孙子,脾气太倔,命也奇差,不然无论唱歌还是弹琴,早就成神了!”

哎!

林浩一声暗叹,往事如风,时也,运也,命也。

他晃了晃头,赶走那些沉闷的过去,刚要张嘴说话,舞台下面就有人喊了一嗓子:“下去,我们要李一博!”

“对!下去!”

“下去!”

“滚犊子!”

“你谁呀?”

“下去!”

“下去!”

“......”

上千人的礼堂,轰他下去的声音此起彼伏。

尤尤其那些高三的男生最疯狂,毕竟高考已经结束,马上就要离开学校了,对老师的敬畏之心就少了很多,昨天还有几个学生在班级里烧书,让这些老师头疼不已!此时,一些平时就调皮捣蛋的男同学还把两根手指伸进嘴里,打起了响亮而尖锐的口哨。

一些老师注意到校长的脸色有些难看,连忙站起来制止这些起哄的学生。

后排一个男老师大声吼了起来:“反天了是不?王刚,把你手指头从嘴里给我拿出来...”

一个女老师声音尖锐:“于江涛,你给我下来!”一个白净脸庞的小子缩了一下脖子,连忙从椅子上跳了下来。

“啪!”有人脖颈子挨了一下。

“孙涛,是不是让我晚上找你爸好好聊聊?”

“......”

在这些老师的努力下,起哄的声音渐渐弱了下去。

在这些老师的努力下,起哄的声音渐渐弱了下去。

林浩面不改色,始终微笑着望着台下,没有一丝慌乱;这点事儿算个啥?上一世哥们我在台上唱歌,下面几伙客人打架啤酒瓶子乱飞都是常事儿。

略带伤感的浑厚嗓音响起:“六月,是栀子花开的时节,是我们将要离开的季节;今天,就让我们挥手,告别那一抹青春,让它永远刻在我们生命的透明中!”

礼堂内还有一些嘈杂,但轻快的琴声已经响起,林浩的嗓音变得青涩起来:

“栀子花开,

sobeautifulsowhite;

这是个季节,

我们将离开;

难舍的你害羞的女孩,

就像一阵清香;

萦绕在我的心怀...”

陈胜利本来就一直揪着心,刚才那些起哄声更是让他差点把头埋进了裤里,当林浩的琴声响起,当他的歌声传到耳朵里,他就像过了电般挺直了身体。

张思思更是长大了嘴巴。

这是那个从小就调皮捣蛋的林浩吗?这是那个懒得掉渣的林浩吗?这是那个唱起歌来像杀猪般凄惨的林浩吗?他什么时候会弹吉他了?

这是他吗?

她不敢相信,也无法相信。

礼堂内的喧哗声渐渐消失,所有人都沉浸在了歌声中。

“栀子花开,

如此可爱,

挥挥手告别欢乐和无奈;

光阴好像流水飞快,

日日夜夜也将我们的青春灌溉;

栀子花开呀开,

栀子花开呀开,

像晶莹的浪花盛开在我的心海...”

简单的节奏,青涩而无修饰的声音,淡淡的描述着离别的心情。舞台下,所有人都微闭着双眼,空气中仿佛飘出了栀子花带来的阵阵清香。

林浩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后面几段。

一些老师窃窃私语起来。

“真好听,好像回到了小时候!”

“是呀,这是今晚最好的节目!”

“奇怪,这么好听的歌儿,以前怎么没听过呢?”

“......”

一些高二的女同学望着台上的林浩,两只眼睛都冒着光。

“他好帅,好有型呀!”

“我喜欢他的单眼皮,好紧致!”

“吉他弹的真好!”

“我想要他的签名!”

“......”

一些男生的声音大了起来。

“这属于校园歌曲吗?”

“我简直不敢相信,这他妈还是那个林浩吗?”

“我没听过,你听过吗?”

“我也没有...”

“......”

琴声和歌声渐弱,林浩站了起来,手中的吉他高高举起,挥手致谢。他对自己的这副嗓子很满意,只要加上技巧,又是妥妥一个百变歌王!

台下出现了短暂的安静。

随后,“哗——”掌声似潮水般响了起来,久久不肯停歇。

一个刚才还在吹口哨的男同学站起来大喊:“再来一首!”

随后,仿佛所有人都跟着喊了起来,礼堂里一片混乱。

“再来一首!”

“再来一首!”

“......”

很多人都在拍着手跺着脚,还有一些人猛烈敲击着前排座椅的靠背,一些老师站起来大声呵斥着不像话,这才渐渐消停下来。

负责这次文艺汇演的老师连忙跑到了校长身前,两个人交头接耳了几句,随后这位老师往舞台上跑,在后台他和主持人交代了一番。

那个女主持人朝林浩做了个手势,意思是可以再表演一个。

林浩笑了。

出于职业习惯,在蹬自行车来的路上,他在脑海里回忆着这个世界听过的歌曲,没想到这些歌曲竟然都十分陌生。

这就说明这里和他重生前那个世界有很大不同,虽然其他事物还有待观察,但起码现在他很清楚一点,就是这里并没有他重生前那个世界的歌曲。

所以,就在刚才掌声响起的时候,他就已经彻底想明白了,自己生前那个世界有太多的经典,既然苍天让自己重活一回,怎么就不能混出个人样来?

他生前清高却混的落魄,病榻两年早已大彻大悟!剽窃很可耻,上一世他就十分痛恨这种行为,可那种剽窃与自己此时的状况天差地别,试问换成任何一个人遭遇与自己相同的境遇,恐怕也做不到哪怕去搬砖也不去演唱上一世那些经典歌曲。

更主要的是,他十几岁就混迹于舞厅、夜总会、音乐餐厅和酒吧等各种夜场,玩音乐玩了半辈子,让他干别的也不会。

林浩伸出食指立在唇边,做出了一个“嘘声”的动作。

此时,台下所有人也都看明白了他的意思,瞬间安静了下来。

“童年,是记忆中最灿烂、最快乐、最美好的时光,它给人以希望,让人无尽的憧憬;它给人以渴望,让人无限的回味。”

“我们已经长大成人,我们即将离开母校,我们要告别那些青涩的少年时光和没心没肺的童年,我为我们的童年写了一首歌,借着这个舞台,将她献给我的母校,献给我亲爱的老师和同学们!”

林浩的嗓音浑厚中带着一丝沧桑,如果闭着眼睛听,根本就不像一个19岁的少年。

这时,台下一片安静,没有人再吹口哨,没有人再起哄,都一脸期盼的看着他...